3、具有较大约束性的广告摄影
从摄影者的角度来看,广告摄影的构思创意要受到被宣传商品的广告策略制约,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特别是广告摄影构思和创作讲究定位定向设计,在内容的表现方面,围绕广告的目的而常常有很大的规定性。但是作为艺术摄影的构思和创意,则没有这方面的约束。艺术摄影可以追求别出心裁,有较大的表现自由空间。因此,广告摄影必须努力讲究商品的个性和风格,常常将个人的风格隐藏在后面,力求以服从商品的需要为主,不然会很难达到预定的目标。
由于广告摄影作品发布必须经过具体的媒介,其效果要受到具体媒介表现方式的制约。不管摄影广告的的作品最后通过什么样的媒介发布,它都是一项综合性的集体活动(包括广告创意、美术设计、文稿写作创作过程),是直接从属于销售推广活动,不可能单独存在。而且,从受众的角度出发,广告摄影要考虑到商品的不同的消费层次,或者是针对性地对不同层次的消费者进行创作。
广告摄影既不同于新闻摄影(以最简化的方式传递信息),也不同于艺术摄影(可以采用很随意的方式制作照片),它的最终目的既不是以审美为主,也不是反映摄影者的个人情感和思想,其最终目的是以传播商品信息和告意念为主要动机,迎合消费者情趣,达到促销的目的,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广告是商品竞争的前奏,因此,摄影师的思维和技巧必须先于或者同步于各种商业因素的变化,才能创新。在表现手法上,广告摄影比一般的艺术摄影更加需要丰富的技术和技巧,这种技术和技巧是建立在如实地表现商品美感的基础上,因为商品的美感直接来自于商品本身的功能,如实地反映出商品的美,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同时体现了商品的品质和功能。反过来,广告摄影要求技术和技巧的运用是尽善尽美的,因为画面上的任何微小的疏忽和失误都可能使顾客联想到商品的质量。使顾客对商品产生不信任感,从而影响商品的销售。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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