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是否应恢复插播广告?近日,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上书广电总局,要求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但此要求一出,立刻遭到了广大网友的反对,有网友们表示,电视台的经营状况不佳是市场原因,而不能牺牲广大群众的利益来挽救电视市场,这无异于杀鸡取卵。
众所周知,电视据插广告会严重降低观众的观看情绪,早在2011年广电总局就下发规定,要求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那为何在该规定出台4年以后,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还“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要求恢复呢?最大的原因是传统电视媒体创新不足、逆袭无路,因而才会想借用“插播广告”的“退步”形式改变广告收视率下滑的情况。
插播广告
软广告或是电视产业突围方向
电视行业整体收益下滑是不争的事实,其主要原因是面对来自新媒体播放方式的冲击,越来越多的观众放弃每天守在电视机前固定时间收看电视剧的习惯,转而投奔多选、自由、内容丰富的网站视频。
如若此时,电视剧还选择插播广告,这只会“逼迫”更多的观众去在电脑或手机上观看相应视频。这种为了短期收益的上升而去损害长期的做法,只会让电电视媒体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所以电视媒体要寻求更好的方法进行突破,可以借鉴较受观众欢迎的电视台的做法。如将“插播”改成“植入”,允许电视植入“软广告”,这样既能维护广大观众的利益,也能兼顾企业、电视台、电视剧行业的利益和需求。并且这种声音在实际应用中也有很好的成功案例。
湖南卫视、浙江卫视、东方卫视在这方面就实现了很好的实践。湖南台《我是歌手》节目一直由立白品牌做冠名广告,通过节目与广告受众实现的一系列的营销活动,将立牌的品牌信息传播的更为深入人心。
数据调查显示,通过该节目的宣传,立白洗护高端系列在整体销量提升中的占比,从原来的10.74%左右升到了25%以上。可见,冠名广告非但没有营销受众的情绪,反而扩大了广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再如,热火剧《何以笙箫默》,其中植入的品牌有红牛、养乐多、天猫等等,这些品牌之间相互竞争又相互扶持的关系,形成了一种热火的话题,反而拉动了电视剧的收视率。
总而言之,电视媒体在面对来自新媒体、新观看方式的冲击时,不应寻求政策的宽松来缓解压力,而是要不断自我突破来寻求更好的发展,以影视剧及节目内容,吸引更多的广告,以改善收视下滑的情况,这也是唯一的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