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当天,长沙市民以涉嫌虚假广告为由,状告保健品公司及其代言人演员海清,该案当天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立案。
本报报道见报后引发广泛关注,当天,海清通过其工作室发布声明。
海清回应
未违规,合约早已结束
新《广告法》
成明星代言“紧箍咒”
新《广告法》规定任何人不能代言药品广告,药品广告必须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同时,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并且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新《广告法》规定,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参加广告代言,而对10岁以下童星的要求更严——他们的形象甚至被禁止出现在任何广告中。昨日羊城晚报调查发现,滴露消毒液官网首页一则视频广告中,一对母子对滴露洗手液进行了推介,而参演的这名小男孩叫叶子宇,2008年出生,今年只有7岁。记者还发现,由参加了《爸爸去哪儿》的曹格女儿“姐姐”、张亮儿子张悦轩等童星代言的伊利QQ星,头像改成了漫画版,试图规避新法;而刘诺一与父亲刘烨拍摄的伊利QQ星视频广告也仍出现在官网首页。在新《广告法》中,此两类行为仍属违法。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广告禁止出现劝诱性质的语句。不过,记者在广州海珠区艺影街丽影广场好又多超市的学生家教机专柜处发现,快易典在广告牌的显著位置写着“学生要提分,就用快易典”。在步步高官网上,对于“家教机”的产品介绍中,也出现了“考出高分”的字眼。
新广告法实施第二日青葱手机举报小米违规
青葱手机董事长谭文胜9月2日向北京市工商局实名举报小米手机涉嫌虚假宣传。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受理该实名举报。
谭文胜在个人微博上也晒出到北京市工商局举报的照片,并表示:“来到这里百感交集,身为手机行业的一份子,我们应当对社会和大众承担怎样的义务和责任,雷总您怎么看?”谭文胜在该条微博中还@了小米董事长雷军。
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准则、活动规范都做了明确规定,还加大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新广告法规定,企业在宣传过程中将不允许使用最大、最低、独家等一系列极限用语。以往,企业无论是在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上,还是在日常宣传上,全网最低,独家首发,全球顶尖等宣传语成为行业的常用语。
谭文胜展示的举报素材显示,小米Note在宣传中使用“屏幕之王”、“世界一流”、“最低”等词汇,他认为“以上种种最终导致消费者在选购手机产品时非常容易被夸大、虚假的广告语误导”。
针对本次实名举报小米手机涉嫌虚假宣传的事件,谭文胜表示,雷军是他非常尊重且敬佩的业内重量级人物,小米品牌也是由他本人创办的“青葱”品牌手机重要的学习对象。所以他也热切希望现今市场中的手机品牌能时刻谨记一个企业对社会、对市场、对大众的正向义务和责任。
知名IT律师赵占领表示,新广告法在短期内会对商家产生一定的不适感,但从长远来看对规范市场有着积极意义,“新广告法在短期内会影响企业的广告营销手段,但将逼迫企业从自身进行规范,从而影响整个行业”。
很多广告人已经被新广告法彻底逼疯了,由于广告法禁用的词语比较多,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一个“等”字到底涵盖了多少词语啊?有些广告人反应在页面上只要是个形容词就被驳回来改,原因是怕新广告法不让用,觉得是这让人哭笑不得的法律!
关于广告法新规的发布后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来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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