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扬子晚报》等15家媒体刊登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办情况,这些媒体及17名采编人员已被处罚和处理。
一、《扬子晚报》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2014年12月19日,某网站刊发《成都男20张火车票送女友丈母娘一开心聘礼只要50万》的报道。随后,江苏《扬子晚报》未经核实,将上述报道改编后刊发。经查,此条消息是某抢票软件企业炮制的虚假新闻。《扬子晚报》被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武汉晚报》等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李玉刚在台北出家了”——这起由某微博首发的虚假消息被互联网传播后,2014年12月2日,湖北《武汉晚报》,江西《赣州晚报》等7家媒体未经核实予以转载。对此,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对7家媒体分别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和处理。
三、《南方都市报》原记者王星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2014年12月,王星在担任《南方都市报》记者期间,在未采访当事人家属、单位和医院的情况下,根据河南当地有传闻,编写了《河南平顶山女官员3个月前自杀官方至今未通报》一文,在微信公众号“深℃”发布。经查实,该报道关于女官员自杀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王星被报社劝退,并被将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5年内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四、华夏网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2015年1月9日,《华夏时报》所办华夏网刊发《退休机务副总落马南航三大重要部门全部沦陷》。经核实,该报道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报社被处警告、罚款2万的行政处罚;王潇雨被警告、罚款2000元。
五、南都网等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2015年1月13日,《南方都市报》所办南都网、新闻客户端及法人微博发布《裸女跳河,救人者遭冷遇》的新闻。随后,海南《南国都市报》、江苏《靖江日报》等未经核实,分别转载了该新闻。经核实,这是一起将不同时间发生在两地的两起事件拼接而成的虚假新闻。对此,这些媒体接到了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南方都市报社将相关采编人员调离采编岗位。
六、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潇湘晨报》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2015年6月12日,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1时间》栏目播出题为《长沙股民170万四倍融资全仓一股两跌停赔光跳楼》的新闻。6月13日,《潇湘晨报》未经核实,进行了转载。经核,该报道既没有采访到死者家属,也没有警方的最终结论。湖南广播电视台和《潇湘晨报》在没有充分事实证据,缺乏完整证据支撑的情况下刊播,导致报道失实。
对此,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令湖南广播电视台对都市频道总监、相关栏目制片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采编人员作出调离岗位和全台通报批评的处理;对《潇湘晨报》下达警示通知书,责令该报对相关采编人员、部门主任和值班总编进行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虚假新闻和不实报道,有的是新闻单位转载未经核实的互联网信息,有的是新闻记者根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编写。
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要做到以下几点:
全面规范新闻记者采编行为,要求新闻记者必须坚持实地采访,多方求证,掌握真相,不得依靠单一信息来源采写新闻报道。
要全面加强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要求责任编辑必须逐一审核采访证据,对转载的新闻必须履行重新审核程序。
要全面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管理,对采访不深入、编辑不认真、把关不严格、管理不到位导致虚假新闻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要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岗位培训。
另据专家指出,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媒体对消息来源处理不当,缺乏核实。
可以说,防范假新闻,最关键就在于核实“消息来源”。在此过程中,记者和编辑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记者对消息来源的核实。很多媒体都要求记者尽可能找到多个消息来源,使信息能够彼此印证。
美联社要求记者,在正常情况下,应寻求一个消息来源,以便信息能被其他消息来源证实。路透社规定,只要可能,应反复核实信息,两个或更多消息来源要好于一个消息来源。
其次,编辑对消息来源的核实。许多案例表明,一些虚假报道之所以不断出炉,在于编辑审查和监管不力,对记者盲目信赖。因此,编辑对新闻的核实负有重要的职责。
路透社规定:“编辑必须对报道中前后不一或未注明出处的有争议的说法提出质疑,要时刻警惕行骗的企图,对消息来源要持怀疑态度,并加以核实,在新闻的真实性未得到正式前,不要采用。
同时,许多国家提出了交叉核实的措施。编辑主要负责内容事实的审核,并指挥若干记者工作,要以批判的眼光看待任何新闻稿件。记者一般要将新闻稿件涉及的人物联系方式以及背景情况全部告诉编辑,一旦编辑发现稿件有问题,一边与记者联系要求核实,一边与被采访者联系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