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与创意产业(Culture Industry),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极为相近。国际上比较通行的提法是创意产业。1998年,英国最早提出创意产业,这一概念影响了欧洲、美洲、亚洲等许多有意发展创意产业的国家,在短短几年内迅速地被全球接受,略作调整后采用。上海也接受了这一提法,出台了“十一五”期间《上海创意产业发展重点指南》。而采用文化创意产业的地区除了北京外,目前还只有台湾和香港。香港最初使用的是创意产业,在2005年将其改称为文化创意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