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研究认识的误区——
发现有的设计服务机构强调其设计的最终就是一份研究报告,并把这个作为设计的核心“价值”来做,并以此对客人进行说教,让客人更理解用心良苦的设计原来是这么做出来的。其实很多设计服务机构只因是新接触到某类产品,需要这个方式去了解一个产品得出最终的研究结果。并顺便做一份研究报告告诉客人:看!我了解了你们的这个产品,这是我总结的研究报告... ...(这个时间得算进服务费用里)。
我认为做设计的前期其实是一种感性思维,这种思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来自情感。“研究报告”这么抽象的东西,对于客人来讲似乎没有概念认识,他只会想你最终会做什么东西给他。所以,对你的客人,以理服人不如以德服人!
产品研究的目的是和谐设计——
工业设计的技术说到底就是出方案的技法技能及研究了解一个产品的方式,这种技术是可以通过言传师教便能成的,是一个准设计师实现想法的基础技能,工业设计师需要强调的是远远驾驭在技术之上的“思想”。
设计师不需要管理,而是达成共识而自我管理,以共同的理想和同一种理念姿态,做自己热爱的工作,才能拥有团队的凝聚力,做好每一个案例并由此获得物质和心灵上的成就感。一旦涉及到管理,设计质量就跟不上,因为思想不需要管理,谁管谁呢?所以,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在国外为什么设计公司多数都是几个人的团队,但都是能力超强的能独立设计的人。因为拥有共同思想和志向的人能走到一起很难得,设计师是一群思想家,而不是一群纯粹的技术工。
有很多设计服务机构可能是为了更好的管理,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喜欢套一个框架,做一个流水线一样的设计流程,设计师不是机器,更不是成产力,从某种角度上看,设计师是创造新意的家伙,是思想家。所以很多人会感慨,大设计公司设计的东西也不过如此嘛!我很好奇的是指哪里大了?生产能力大的企业那确实是大,但是一个人的脑力可是很有限的。
对产品的研究固然是首要条件,但我们得清楚研究的目的不是做一份报告去忽悠客户,且如果说产品的形态全依赖于一份“研究报告”,似乎此说法过于牵强,“研究报告”我们知道通常含盖了人机关系必须的形态样式(包括方便使用、无阻碍、合理性等形态诉求)、人与机的情感关系研究(包括色彩、纹理、可操作性、舒适度等),但是将这些参数合理地组合在一起,不是每个设计者均能做到的,就算让每个设计师依据一份报告来做,恐怕也是做得千奇百态,各有不同,何况物种繁多,有些定性的东西有时是可以考虑取消的。对于能不能设计出一个近乎人意的产品来,还取决于谁在设计!
所以,我想强调的是——和谐设计,上帝在创造生命体的时候就有考虑雌雄公母,不然就难有物种的延续性。万物只有在和谐的状态下才显得完美。那么我们工业设计师就需要有这种对完美追求的狂热。
那么产品作为载体,最终形态具体应表现在点、线、面的和谐
1.点的和谐——“点”在产品设计应用中通常表现为某一个局部、单元、色块、图案等点缀性设计,因此“点”的和谐设计对整个产品形成风格起着趣味导向的作用。
2.线条的和谐——指在产品设计中对产品形体线条的推敲,并使之达到最佳状态。线条是一个产品形态的骸骨,对于产品形态之语义起着决定性因素。
3.面的和谐——主要体现在“色彩面积”、“特定形体面积”、“表面工艺面积”以及“可操作幅度”等,对这些面的整体协调把握能力,是考量一个设计师乃至一个设计团队资质的最佳方式。(当然,除这些具象的东西之外,还有地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等客观因素,但这些其实不应该主导一个产品的风格。我认为一个好的产品它应该是全人类通用的,而不分地域性市场的。)
灵感——
那末,基于以上要素,设计师要有灵感,什么是灵感?
书本解释:是指艺术家在创造活动中,由于大脑皮质的高度兴奋,所产生的一种特殊心理状态,是艺术家在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基础上,意识与无意识的相互作用下,突然激发的情绪特别亢奋,极富创造力的精神状态。
工业设计师的灵感,不是胡思乱想,天马行空,应该是带着对一个产品研究了解的状态下,在清早梦醒时分脑袋里忽然闪现的产品形态意识;是设计者在浏览大量物的形态数据时的整合构想;是设计者对自己内心需求意识形态的发掘等等,将必然的数据延伸到偶然的、新颖的、美的意识形态里去,这就是工业设计师灵感的诞生。
这种“灵感”性质的思考,是远远驾驭在“研究报告”、“工业制造”等之上的,它是寻求人们精神上的和谐,而非单纯的物质和谐。精神的和谐可理解为思想的、观念上的共识;而物质的和谐定然就是物质的满足,而这对工业设计来讲单纯的物质供给没有任何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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