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昨日发布的《2008年知名企业品牌重复率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民营企业品牌高度重复和对应网络域名的全球唯一性之间形成矛盾,品牌重复的企业如何做好“.中国”域名等的规划和管理已迫在眉睫。 《2008年知名企业品牌重复率调查报告》显示:世界五百强前50强中文品牌重复率达50%,胡润中国品牌榜50强品牌重复率达56%,而胡润中国民营品牌50强品牌重复率则高达90%。 其中,“三星”位居品牌重复频次榜首,有高达228家非韩国三星电子所属企业或个人同时合法持有“三星”中文品牌,而品牌重复频次最少的“联想”,其重复频次也达到了23家。 所谓“品牌重复”,也可称为“品牌克隆”,是指同一品牌被多家不同单位或个人同时合法持有的现象。这种情况在传统商业社会,由于众多合法持有人或许还能偏安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会发生正面品牌冲突。而在互联网环境下,由于域名的唯一性,这种相安无事的品牌共用状态将被彻底打破,并将陷入“僧多粥少”的困境。 以“三星”为例,如果其他227家合法持有“三星”品牌的企业中任何一家率先申请注册“三星.中国”域名,那么,大众所熟悉的“三星电子”即使采取合法手段也无法重新取回“三星.中国”域名。 伴随2009年写入全球根域名系统,“.中国”域名将会在互联网中被广泛使用,企业中文品牌重复问题也将在互联网上凸现,品牌重复企业应及早做好“.中国”域名等的规划和管理。[稿源:红网][编辑:刘松杨]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0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