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得好: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层皮,企业要是出现公共关系危机,基本上也就不用活了,当然,也没有那么绝对,但的的确确这种例子还真不少。
就像着火的房子,还不多多少少烧掉些东西?只不过有些发现得早,抢救及时,把损失尽可能的降到了最低罢了。对企业而言,反败为胜者也有之,但毕竟是凤毛麟角的,消防也讲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可想而知,企业开展积极的公共关系危机预防活动是何等重要。
当然,要开展积极的公共关系活动首先要搞清楚谁是我们的目标客体,才能有的放矢,做好预防工作。通常,企业的公共关系对象有以下七大群体:
一、媒体关系:媒体又分为大众媒体和专业媒体;
二、员工关系:员工关系可分为管理人员和非管理人员;
三、企业所在地社区关系:包括社区的各职能部门,群众,以及当地媒体;
四、客户关系:客户关系包括原材料供应商,零配件供应商,产品代理商和经销商,以及终端消费群体;
五、政府机构关系:包括国家级的,省级的,地市级的,县级的,区级的,甚至于乡镇级的各个行政职能部门;
六、行业协会和其他监督机构:同样从地方到中央分不同级别;
七、潜在公众:包括了一切有可能成为企业目标公众的群体;
为什么要说这七类群体是我们企业的目标公共呢。我们再分析一下:
媒体关系
媒体的力量之大有的时候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记者们被称为“无冕之王”决不是浪得虚名。几年前,有一部好莱坞007影片,描写某著名的媒体集团为了获得发行量和独家经营权,设计要中国和英国发生战争。他的计划几乎得逞(当然有007在,计划是不会得逞的)。故事虽然是故事,但是其中体现出的媒体具有的惊人能量决不是危言耸听。奥斯瓦尔德 斯宾格勒就曾经说过:“报纸做三个星期的工作,真理就会被每一个人所承认。”尽管对这句话褒贬不一,但是这是事实存在。在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忠诚度均十分脆弱,几篇负面报道就足以毁掉一个企业,这样的事例已经屡见不鲜。因此,与媒体保持良性互动对于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媒体在企业的公共关系活动中的重要位置是绝对不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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