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速的经济发展面临着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 (1)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相当严重,据73个城市的调查,超过限额的城市已占70%左右。 (2)目前我国水资源匮乏及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全国有300多个城市缺水,每年因供水不足影响工业产值1200亿元人民币以上。全国七大水系中,松花江、辽河、淮河、海河、黄河40%-70%的水体已经降至最差的四类和五类标准。 (3)城市道路噪声14年来居高不下,全国有47%的城市区域受到噪声的污染。 (4) 垃圾污染已成为上世纪末的严重话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在1亿吨以上,全国历年垃圾堆存量已高达60多亿吨,占地66万余亩,生态环境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为此中央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现在已经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近年来加强了宏观调控力度,使我国国民经济开始步人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1996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了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保护环境的诚意和决心,在“6·5”世界环境日之际,公布了《中国的环境保护(白皮书)》,全面阐述了中国为环境保护所做的努力。同年8月3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以贯彻“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实现了到2000年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的环境保护目标。原中国包装技术协会1996年制定的《全国包装行业“九五”发展规划及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将绿色包装列入包装工业的重点和发展方向。
2002 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的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和包装物使用后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的目录和具体回收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对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实行有利于回收利用的经济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为了贯彻上述第二十七条要求,落实多届人大和政协对此问题提出的提案,于2003年2月13日下达公函给原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委托其负责起草《强制回收包装物的目录和管理办法》。这使得我国第一部涉及包装的法规进入了实质性制定程序。 [本文共有 4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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