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争商标
3个“杜康传人”和解平息
1980年,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的联合通知》,要求酒的商标应当同其特定名称统一起来。伊川、汝阳、白水3家酒厂先后以杜康传人的名义,申请在酒商品上注册杜康商标。
自此,第一轮杜康商标争夺战打响了。
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3家酒厂均以“史料记载”为据,以杜康文化发源地为基础,力述自己为正宗的杜康传人。
伊川酒厂认为:我国夏商周断代工程在伊川发掘出土的酒器,可以证实杜康造酒的渊源始于伊川地区。汝阳酒厂则称:其厂址位于汝阳县杜康村,该村的历史遗迹证明杜康村为杜康酒遗址。白水酒厂提出:杜康为白水县人,并葬在白水,曾在该县酿酒,故白水县实为杜康故地,该县杜康酒为正宗杜康。
3家酒厂的争论也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为了争夺“杜康”这块招牌,当时河南省政府、陕西省政府分别致函国家工商总局、轻工业部、商业部,均提出杜康酒遗址在自己省内,应由本省企业承担恢复历史传统名酒的责任。
为协调杜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国家商标局于1983年7月将伊川、汝阳、白水3方召集到北京,以求座谈解决。3方“杜康传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伊川酒厂注册“杜康”商标,允许汝阳、白水两家共同、无偿使用,即采用一家注册,许可两家共同使用的方法处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至此,第一轮杜康商标的争夺大战以和解平息,3方“杜康传人”一度偃旗息鼓。
纷争不断
河南两“杜康”从战到和
签订协议后,伊川、汝阳、白水3家酒厂共同使用杜康商标,从此开创了杜康酒新时期的辉煌。不但国内紧俏,而且出口海外多个国家,被国家主管部门授予了各类荣誉奖项,3家酒厂均成为当地的利税支柱。
但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3家酒厂在销售、广告宣传等方面逐渐出现了分歧,以致3家酒厂对当初杜康商标由伊川酒厂注册、3家共同使用的协议产生了分歧。1989年8月,河南汝阳酒厂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杜康河”、“杜康泉”、“杜康村”商标的注册申请,这一申请的提出,拉开了长达15年的第二场杜康“商标内战”。
因伊川和汝阳是洛阳市下辖的两个邻县,两县分别有伊川杜康与汝阳杜康两家酒厂,相距十多公里。然而,针对“杜康”品牌的争夺,双方激战十几年,业界称之为“两伊战争”(汝阳史称伊阳)。 [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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