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LOGO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就其基本构成因素而言,可分为文字LOGO、图形LOGO以及由文字、图形复合构成的组合LOGO三种。
1、文字LOGO
文字LOGO有直接用中文、外文或汉语拼音的单词构成的,也有用汉语拼音或外文单词的字首进行组合的。文字LOGO往往能直接传达企业和商品的有关信息,具有可读性的特点,但其识别记忆性不及图形LOGO。所以人们一般都设法将文字LOGO与其他图形符号结合并用。
2、图形LOGO
图形LOGO是通过几何图案或象形图案来表示LOGO。通过适当的设计,它能以简洁的线条或丰富的图形结构来表示一定的含义,有生动、形象、便于传达、易于识别记忆的特点。现在国内外企业LOGO设计的总趋向是:由绘画处理转向图案格式,由一般图案转向几何图案,由抽象形式取代具体形式,从而体现出纯朴、柔和而完整的图案美,表现出企业LOGO的象征性意义。
在设计时,要求设计者要充分抓住事物现象的本质、感觉特征、运动规律及几何形态自身的组合结构规律,充分研究几何型的点、线、面、单形、复形的形态组合和几何组合结构、三维空间的表现等变化,设计出具有高度意会的图案。它的设计,要有意境、情调,具有美的韵律,达到形有限而意无穷的境地。
图形LOGO可分为三类,即抽象图形LOGO、具象图形LOGO和抽象与具象相结合的图形LOGO。
抽象图形LOGO是用非象形图案或几何构形来表达某种事物的意义或概念。
3、图文组合LOGO
图文相结合的组合LOGO是文字LOGO与图形LOGO优势互补的产物,集中了两者的长处,克服了两者的不足,因此具有可视性、可读性、视觉传播和听觉传播的综合优势,在现代企业LOGO设计中被广泛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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