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一句古老通俗的哲学论断“行为决定结果”,既在一定的条件下,有什么样的行为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而在中国,也有句俗语叫“子不教父之过”,为什么是父过,因为不教而致使子之错。融会贯通这两个论断,就可以得出一个在管理学上意义深邃的、东西交壁的一个结论:企业必须明确的告知对员工的期望和要求,而只有员工明确了企业的要求并按照去做,才能够有效的实现企业组织的目标。对于一个组织中的员工来讲,能否作好工作取决于四个方面的条件:意愿、能力、目标路径、信息。其中目标路径指的就是企业明确的目标和行为要求。
在西方的管理学发展史上,行为学派曾经名躁一时的统治过管理学界,而且当前仍然影响着管理学的发展。可见人类行为的研究与塑造对社会发展和组织发展的重要意义。
作为CI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BI系统起着对内打造氛围,对外塑造形象的作用,企业必须明确的告知员工行为标准,并对员工的行为标准进行考核矫正,既行为的引导与约束。行为引导与约束是对员工所期望的努力方向、行为方式和应遵循的价值观的规定。行为引导与约束与考核目标相辅相成。考核目标侧重于对员工行为结果在量的方面短期的规定,行为引导与约束侧重于对员工行为过程在性质方面长期的规定。行为引导与约束一般强调全局观念、长远观念和集体观念。
除了明晰企业行为要求,管理学博士勒波夫(M.Leboeuf)在《怎样激励员工——奖励:世界上最伟大的管理原则》一书中指出,他经过20多年的研究发现,世界上最伟大的管理原则是:“给出目标与标准,受到奖励的事,会做得更好。”他还列出了企业应奖励的十种行为方式:
(1)奖励彻底地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采取应急措施。
(2)奖励冒险,而不是躲避风险。
(3)奖励实用的创新,而不是盲目跟从。
(4)奖励果断的行动,而不是无用的分析。
(5)奖励出色的工作,而不是忙忙碌碌的行为。
(6)奖励简单化,反对不必要的复杂化。
(7)奖励有效行动,反对哗众取宠。
(8)奖励高质量的工作,而不是草率的行动。
(9)奖励忠诚,反对背叛。
(10)奖励合作,反对内讧。
勒波夫列出的应该奖励的十种行为方式,也是再造后的企业应该积极倡导的行为引导与约束。值得注意的是,在必要的时候,要毫不犹豫地采用惩罚措施,而不只是一味地奖励。只奖不罚可能会导致优秀员工创造的成绩被另外少数人造成的损失所抵消。
企业的BI系统设计就是给员工一个行为路径与操守通道,使员工能够有效的实行其应当履行的组织行为。
企业行为识别(BI)是企业理念(MI)的动态展示,从广义概念上说,企业行为识别系统包含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它涉及市场营销学、广告学、公关学、传播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的内容。行为识别意在通过各种利于社会大众以及消费者认知、益于强化企业组织有效行为的有特色的活动,塑造企业的动态形象,并与理念识别、视觉识别相互交融,树立起企业良好的整体形象。行为识别系统的规划应在总体目标的要求上,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的思想与技巧,加以整体、系统、科学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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