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有一些特例的时候。比如一个新品类上市之初,消费者对该品类缺乏认知,那时则应注重品类共性的诉求,而非强调个别品牌的特性。比如,雀巢咖啡刚进入中国大陆时,人们对咖啡类产品缺乏了解,对这个泊来品,可能会想到苦、涩、难喝,所以雀巢则诉求“味道好”,以打消人们的误解,一句“味道好极了”大刀阔斧地打开了市场。
3、诉求点过多。什么都想说的广告,将会什么都没说好。广告理论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只说一点(just say one)”,说好一点,就够了,只要这一点对消费者有吸引力,必然可以打动消费者!
4、太长。前面已经说过,太长的广告语,难于阅读,难于记忆,不利于传播。语言不够精炼,会导致太长、显得啰嗦。另外,诉求点多也往往导致长度过长。
5、模仿。模仿他人,就不容易出众。缺乏差异性,往往不能让人注意、记往。这一点如果在诉求点上,将会特别明显。如果诉诸点上跟他人相同相似或相近,那很难脱出别人的“桎梏”,那所产生的促销力度是明显小很多的。当然,小品牌产品表达方式上有时也可打打“擦边球”,借鉴一些知名品牌广告语,可能会产生更好的效果。比如在三源美乳霜广告语“做女人挺好”非常流行时,有个品牌打出“做男人,也是挺好”的广告语,一时也甚为流行。我们曾经为一个核桃露提炼了一句广告语——“喝了乐福记,精神就是好”,它就是借知名品牌娃哈哈奶的力,相信各位看过以后也会记得住“乐福记”品牌核桃露和它的卖点——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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