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送审稿八章84条,连摄制现场要预防火灾、实现封闭管理都写入法条,而把电影产业赖以生存的剧本创作空缺、遗漏了。在当今版权影响世界、版权创造世界的竞争时代,电影剧本的版权在电影产业中的法定地位是不容忽视的。
美国编剧的罢工使好莱坞电影工业全面瘫痪,它向世界演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剧作家掌握着电影产业的第一把钥匙,电影剧本作为独立的具有著作权的文学创意,是电影产业的根、是源、是本,没有剧本的繁荣就不可能有电影产业的繁荣。
《电影产业促进法》首先要促进的就是电影剧本的繁荣。我们知道,英国女作家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形象,被华纳公司拍了6部电影,创下了60多亿美元收入,打造了全球文化产业的奇迹,作家本人创收了10亿美元的稿酬。我们为什么没有一个这样连续的、鲜活的、深入人心、占领市场的电影人物形象呢?其主要原因是,中国电影缺乏对文学形象独特的创意和持续的开发,缺乏对于作家和编剧智力成果的尊重与严格保护。现在,电影上映,根本不宣传是谁编剧的,媒体热衷炒作明星、宣传导演,人为地把一部影片首创的编剧,丢到被遗忘的角落。编剧的署名权从上世纪影片的第一位,已经被排挤和淹没在一大堆人名之中,甚至把编剧与茶水和司机署在一起。轻视编剧已成恶习,连电影百花奖都不愿设立编剧奖。剧作家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无法得到法定的保障。不经编剧商量随意篡改剧本歪曲内容,有的未经合法授权就拍摄了,大部分编剧都有被拖欠剧本稿酬的经历。
由于编剧的权益难以保障,坚守编剧职业的人少了,想当导演制片的人多了,深入生活的少了,闭门造车的多了,自主原创的少了,改编翻版的多了。中国电影原创能力不足,自主创新空前疲软,暴露出电影产业在剧本创作和文学创意上政策失调的问题。
电影产业是版权经济,剧本的版权是电影的原生版权,是支撑着电影版权基础的基础。
特别建议此次电影立法:剧本著作权列入此法,依法要求电影拍摄立项严格履行剧本授权书制度;加大扶持剧本创新的奖励程度,鼓励深入生活的原创剧本,由小说、戏剧改编的电影要履行原作授权关系,防止影片从原本立项就沾染侵权的病毒,严惩剽窃抄袭剧本创意的违法行为,保护剧本创意和提倡登记注册制度,剧本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持完整权、报酬权和荣誉权都不得侵害。
在立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除了规定不要侵害电影的版权,电影制作过程也不得侵害其他门类的著作权。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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