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读易记的名称是理想选择。中国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中留来的名称往往长而呆板,如XX地区XX行业第X厂,不适于市经济中竞争的需要。为适应信息传递,欧美许多公司进行“缩简法”,把公司名称缩短或用简化名称,往往同时拥有信息传递专名和法律公司名,如3M公司用“3M”于一般商业活动中,只在涉及法律意识的场合用全称(Minesote Minlnsand Manu(actureCompany)。IBM公司亦将其全称(International BusinessMainess)的缩写用于企业形象的塑造、特。VI设计的功能之一就是尽可能将企业的个性强调出来,以便扩大影响力,雷同、重复或易混淆是企业定名之大忌。日本索尼公司,原名东京通讯工业公司,原名读起来拗口,英译名又太长而累赘,本想取缩写TK作名称,却发现在美国这类公司多如牛毛,其创始人盛田昭夫认为要使企业成为国际型企业,必须有一个适于全世界的名称。盛田昭夫下决心为企业创造一个独特的名称,也查了不少字典,终于找到一个拉丁词“Sonus”(“声音”),该词本身充满声韵,但Sonny在日语中读成“Sohnee”(“丢钱”),自然犯了商家之忌,于是将Sonus和Sonny综合变形,创造出一个字典上找不到的新词“sony”,大写成“sony”。很快风行世界。 在诸多要素中,企业名称是首先要重视的,好的名称能产生一种魁力,是企业外观形象的重要组成因素。人们对一个企业的记忆和印象直接来自名称,俗话说“名不正言不顺”,企业的名称对企业形象有重大影响。如果企业名称不适于信息传递,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业活动。从传播学的角度,企业定名的要诀在于:简。越单纯、明快的名称,越易于和消费者进行信息交流,易于刺激消费者的暇想。根据“日本经济新闻”调查,企业名称的字数对认知度有一定影响,名称越短越利于传播,4个字的企业名称在被调查者中的平均认知度为 11. 3%, 8个字的则只 2. 88%。 中国企业过去的定名不注意特色的突出,一律“第X厂”,掩埋了个性。凤凰自行车享誉海内外,但生产该产品的原上海自行车三厂却鲜为人知、外商甚为困惑,该厂在中国才排列第三名?中国是不是排列第一的厂有更好的产品?后来该厂以“凤凰”作为企业名称,才在国际市场上建立起完整而值得信赖的形象。新和特有时不可分离,唯有富含新鲜感、有创意的名称,才有可能是独特的。以全然未出现过的词语作为新公司的名称时,往往引人注意,但也要冒能否被大众接受的风险,有必要反复宣 传。“柯达”一词在英文中根本不存在,本身也无任何意义,但响亮新奇,厂商通过VI设计和宣传建立起独特的概念。 发音响亮、朗朗上口的名字,比那些难发音或音韵不好的名字容易传诵。企业拥有一个响亮的名称,是让消费者“久闻大名”的前提条件。如音响中的“名流”健伍(KENWOOD),原名特丽欧(TRIO),发音节奏感不强,最后一个音“O”念起来没有气势,后改名为KENWOO,KEN与CAN谐音,有力度和个性,而WOOD又有短促音与和谐感,整个名称节奏感强,颇受专家好评和消费者喜爱。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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