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素有“瓷器之国”的美称。由于历代制造的瓷器品种繁多,因而其分类和命名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最基本的分类和命名方法主要有这四种:
烧制时间是最常用的一种分类和命名方法。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划出“朝”,如唐瓷、宋瓷、明瓷、清瓷等;二是划出“年代”,一般用于明、清瓷器,如明洪武窑、明宣德窑等。
烧制地点指总的烧制区域。如“越窑”泛指浙江余姚、上虞、绍兴地区的窑址,“耀州窑”泛指陕西铜川市的黄堡镇、陈炉镇、立地坡、上店及玉华宫等窑址。
烧制特征胎质、釉色、装饰、形制和铭文是构成瓷器的五大要素。其中,釉色又是区别瓷器类别的一个重要标准。我国陶瓷在发展中经历了单色釉到多色釉(彩釉)的过程。单色釉包括青釉、白釉、红釉、蓝釉、黄釉、绿釉、黑釉等,而青釉又可分为粉青、天青、豆青等,白釉分甜白、青白,红釉有霁红、牛血红、豇豆红等。多色釉包括两种:一种用釉色与形状不一的色块构成釉面,如均釉等;另一种用釉彩勾勒图案,如青花、粉彩等,习惯上又称为“彩瓷”。彩瓷具体又可分为釉上彩、釉下彩和双层夹彩
烧制窑别是我国封建等级制度最生动形象的反映。官窑器泛指官办窑厂专为皇室烧制的产品,始于唐五代,明清时盛况空前。民窑器则是民间窑厂烧制的各种产品。官窑器工艺精美、端庄华贵,民窑器则显得洒脱、生动。
总之,对我国古瓷的命名,最好应将时间、地点、窑别和器物特征这四者有机结合起来,如“明永乐景德镇官窑青花瓷”,这样才显得科学、全面、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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