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重庆之歌》和森林重庆标志征集启事 森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林业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歌曲《森林重庆之歌》和森林重庆标志。启事如下: 一、征集作品要求 (一) 歌曲《森林重庆之歌》 1. 作品题材内容要紧紧围绕“开发致富之山,打造宜居之城”这一主题,讴歌森林重庆,倡导生态文明。 2. 作品的体裁、风格和形式不限,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内涵丰富,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朗朗上口,易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年龄阶段人群接受和传唱。 3. 作品歌词必须为中文。 4. 作品用五线谱(附简谱),字迹要清晰,力求记谱准确;优先考虑配器、编曲、合成完整的作品。 5. 应征作品需提交词曲文本和演唱录音文件。 (二)森林重庆标志 1. 作品设计应充分体现“开发致富之山,打造宜居之城”的建设主题,突出森林重庆文化特色,彰显生态文明内涵。 2. 作品设计要富有创意,简洁明快,形象生动,和谐美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 3. 《森林重庆标志设计稿》应包含森林重庆标志图案、名称和设计说明等内容。标志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张上。标志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委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设计方案以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提交,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三)应征作品必须是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公开演出的原创作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最终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拥有,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二、征集作品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截止。 三、作品评选办法 在征集截止后,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网络、报刊等方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评选结果在森林重庆网站、重庆市林业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四、奖励办法 1. 歌曲《森林重庆之歌》设最佳作品奖1名,奖人民币3万元;优秀作品奖2名,奖励人民币0.5万元;入选作品奖3名,奖人民币0.3万元。 2. 森林重庆标志,设最佳作品奖1名,奖人民币1万元;优秀作品奖2名,奖励人民币0.3万元;入选作品奖3名,奖人民币0.2万元。 五、交稿方式及要求 (一)信件邮寄: 邮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重庆市林业局宣传办张勇收,邮政编码:401147,请在信封上注明“森林重庆之歌”或“森林重庆标志”征集。 (二)电子邮件:E-mail:senlincq@163.com (三)送达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重庆市林业局四楼4011房间 (四)联系电话:023-89187635,联系人:张勇 (五)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竭诚欢迎所有关心、支持我市森林工程建设与发展的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重庆市森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林业局
信息原址 http://cqrbepaper.cqnews.net/cqrb/html/2010-06/08/content_11879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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