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用系统的设计是基于标准基础完成的情况下而进行设计的,符合企业的条件和需求而定制出设计方案,具体设计包含如下:
以企业的标准而言,来区分设计系统及品牌应用设计,并将企业的标准物作为运用是的优先考虑对象,如表17.3.3所示: 表17.3.3 1、公司章类 1) 公司全体人员使用的徽章、名片。 2)公司的旗帜。 2、文具类 1) 公司使用的文件、信封以及便条等。 2)其他文具类 3、帐票样式类 公司统一使用的事务用帐票样式。 4、车辆、运输工具 公司共同使用的车辆、交通工具、运输工具。 5、服装 公司人员的制服。 6、企业广告、宣传及征才广告 1) 公司所作的企业广告及宣传等的视觉传播。2) 公司内征聘新人的广告相关事项。
四、关于品牌设计要素及企业识别 一般而言,公司商品的讯息传递(广告、促销、招牌、包装等)是指品牌对外的传达情 报。而品牌传达的情报设计系统又划分为基本及应用要素二种。与品牌有关的设计要素,也与企业的设计要素相同,都把应用广的概念列为优先。以下是以企业为准的规定,举例如下。 1、品牌标志(Brand Symbol) 4、品牌标语。 2、品牌名称标准字。 5、品牌造型。 3、品牌标准字。 6、其他附加的品牌要素。 另外标志,标准字或设计体系与品牌类别(Brand Level)的关系,可依下列参考。 1、企业标志和品牌标志的标志及标准字体的组合; 2、企业标志和品牌标准字的组合; 3、品牌的项目彼此间的标志、标准字体的组合。
五、公司全体的识别系统 在代表公司全体的识别系统中,特别是指法定的、企业的部分。统一的品牌(代表品牌)、 主要品牌及个别品牌的识别要素定义及次序,如表格17.3.4,表格17.3.5所示。经由这个作业程序作成总概念的报告书记录下来:然后再经过命名的程序阶段,融贯整理作为设计开发的前置作业。 设计开发的前置作业。 表17.3.4 1、法定的识别 1) 指公司的正式名称。2) 中文及英文名称,要以全名识别并且附带标志识别。 2、企业传达识别 1) 公司名称的传达识别,一般将“有限公司”的称谓删除。2) 只以企业标志来识别,或是以标准字来识别也可以。 3、代表品牌的识别 选择足以代表公司全体的代表性品牌。 4、主要品牌或商品群识别 1) 足以代表的主要品牌。2) 足以代表营业部门、商品群的识别(未必一定要以品牌来识别)。 5、个别品牌 1) 各个单位的品牌识别。2) 通常固定使用的标准字。 6、产品名称 个别品牌上所附带说明的品种、等级、规格识别。 表17.3.5 法定的识别 企业传达识别 代表品牌识别 主要品牌识别 个别品牌识别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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