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设计的目标能更有效的指导设计工作,我们还需要再做些什么—进一步规范“更好的”各项具体要求。
更高效的是基本要求,是需要首先被落实的。“更优雅的、更美丽的”则是更高的要求。这类似与“温饱”与“小康”的关系。
为什么这么说呢? 1. 用户是来使用产品的,而不是来欣赏的,即使是apple.com也是同样的。要欣赏就去美术馆了,十几英寸的显示器上能欣赏出啥来呢? 2. 视觉设计中很多涉及功能的视觉表现本来就应该以科学、社会学、心理学为基础,而不是凭空的、随意的“创造”。比如,绿色普遍被理解为“可行的”“允许的”“正确的”,那么,页面出错的信息用绿色背景就是不好的,甚至可以说是错的。
“更高效”是个无条件的要求。不应为了实现其他设计目标而受到损失。
如何保证“更高效”? 保证“更高效”,是不是保留页面原型中的所有信息不变就可以了?不是。不说也知道,如果要是的话,显然就不用在这里特意说了。那,为什么不是?
视觉设计中有这样两类工作: 1. 渲染气氛,表现视觉风格。通过内容单元框的形状、颜色,文字颜色,背景色,背景图形…表现出特定的视觉风格,渲染气氛,让用户在浏览网页的时候感受到或温馨、或可信、或可爱… 2. 用图形元素直接或者辅助传达信息。比如:图标的设计,按钮样式的设计,重点信息的图形展示…
做这些工作,不随意删改页面原型中的内容,只是基本的要求。渲染气氛的过程中干扰了正文信息的显示是不对的;使用图形元素达意不恰当也是不对的,不需要传达信息的地方用图标来装饰更是不对的。 在视觉设计过程中保证信息传达的高效水平不被降低甚至是能更高,这是项难度很大的工作。 之 前我曾经给了个简单的结论“视觉表现元素不应带有信息量”,这是一个可以直接执行的结论,是设计目标的产生出来的一个具体要求。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愿意去理解设计的目标,更高效、更美丽谁在先,谁在后,如果是,那么,你只直接执行“视觉表现元素不应带有信息量”这个结论就行了。 这样看来,从设计的目标中还能产生出更多的类似“视觉表现元素不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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