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说明 商标转让图形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转让的书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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