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高管就有意见了,“你给钱我们同意,但怎么能同意让他开火锅店?还要帮他搞装修?”这些本是该制度受益者的人自己提出,应该跟公司签个同业竞止协议。
张勇是这么回答的:“首先你们现在站在公司立场上,当有一天你要走了就不会这么想;第二,你想一个人在海底捞干了很多年好不容易干到高管,现在要走了,他不干火锅能干什么?其他的他都不会干。为什么非要去堵他这条路?也许法律上确实该禁止,但干火锅的那么多你不去竞争,干什么非要和自己人竞争?”
“我总是鼓励我们的干部出去创业。”张勇说。当然,他也有办法尽量避免竞争,用的是诱导策略,如果给你800万你不开火锅店,开别的店,或者虽然开火锅店但档次和海底捞不同,不仅装修上海底捞可以支持,甚至会给予人员支持。也就是说,有些喜欢你的干部可以跟着你走,做一段时间后也还可以再回来。
对于让不让亲戚来,张勇也一向不避讳,均可,无所谓家族或不家族,只要认真的公正的都可以。“但亲戚一般不愿意来,因为要避嫌,所以在要求上一般更严。”他说。 [本文共有 8 页,当前是第 6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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