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姚晨赶驴事件看品牌(logo)设计以及品牌推广
当红明星姚晨和一头“驴”抢风头的广告在央视热播。姚晨乐乐呵呵地代言:赶集网,啥都有。可是,可爱的驴子太抢镜,观众记住了姚晨赶驴,就是没有记得其后的啥和啥。因此,央视广告的狂轰滥炸砸出来一个花边产物“赶驴网”。更另人发笑的是赶驴网竟然属于花巨资打造此央视广告的赶集网的一号竞争对手:百姓网。
作为一个品牌(logo)设计人,此段时间也关注啦各方关于姚晨赶驴事件的评论,有人说:中间冒出一个“赶驴网”来,赶集网不是给他人做嫁衣裳了吗?也有人说:正好相反,为何小网站要山寨赶集网?这恰恰说明赶集网在央视的广告已经形成了巨大的轰动效应,已经成了一块不可多得的“肥肉”,勾引得小网站想靠近一点,希望分得一点残羹冷炙。
这次的新闻事件的炒作,赶集网才是幕后炒作的推手。很好的利用了网络整合营销的五大传播渠道:话题索引的论坛传播、人际索引的博客(微博)及SNS传播、公信力索引的媒体传播、被动索引的搜索引擎传播、视觉索引的网络视频传播。同时,和以往很多类似事件一样。听众才是被愚弄的对象。而台上的表演者始终是主角。或多或少赢得啦关注,在户联网时代,受关注就是盈利的可能,不受关注就绝对不会有盈利的可能。
不过就品牌形象的角度,我认为赶集网的事情,还是可以做得更加好,更加出色。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啦央视广告的给力的一面。那一小点肥水也不流别人田是不是更好?毕竟谁能说定,今后大家是不是只记得赶驴而不记得赶集?
联想我们现在很多企业以拼音首字母作为企业标志(logo)。是不是比其他情况下更容易被人山寨利用呢?也就是出于这点,总结研究的品牌设计理念里就将品牌或企业的特性作为首要表达元素。其次是行业特性,在就是精神特性,而不是市面很多人理解的那样,一个符号而已漂亮就行。
最后祁愿,我们听众在遇见如此明显“群体策划营销事件”前面,保持清醒和应有的冷漠。我始终认为,良好的产品和优秀的服务应该是用户使用过后共同来推荐。而广告的作用更不应该只停留在制造笑点,闹点或者是露个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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