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牌414牌”始创于1937年,由当时的中国国货公司老板李康年与人合资兴办的中国萃众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运营,1954年公私合营改名为萃众织造厂,1966年更名为上海毛巾九厂,1978年复名为上海萃众毛巾厂。1996年与毛巾三厂合并更名为上海萃众毛巾总厂。
414毛巾问世于一九四零年,货号取用“试一试”的谐音“414”。用意是请大家来“试一试”,“使一世”。产品问世前,商标由厂方登报征求,在数百件征稿中选中一幅用“萃众”二字拟成钟形的稿件。其函意是钟牌(萃众)产品,发之有声,声宏广传、一鸣惊人,到处皆知。
一九四一年向当时的商标局进行了“钟”牌商标的注册,并于一九四七年再次进行了“414”牌商标的注册,并获得了商标专用权。一九五四年经公私合营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钟”牌和“414”牌的复合商标“钟牌414”商标。
那时,为了打开销路,厂方在电台报纸车站等各种渠道大做广告,在影片公司摄成414毛巾生产电影,在各影院片前放映,广告上用“柔软耐用,拔萃超众”八字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影响。
如今,“钟牌414牌”商标依旧,连续五次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连续十一次蝉联上海市名牌产品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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