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吉首市举办城市品牌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通过开展城市标识系统征集评选活动,最终决定将丹桂定为市树、兰花定为市花、白鹭定为市鸟;确定了吉首市市徽、“吉首吉”为城市文化标志、“吉娃”为城市 吉祥物;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吉首精神”表述语,经过多次群众投票、专家评审,最后初步确定“信若山,怀若谷,气若桂,品若兰”为“吉首精神”表述语。
吉首市市徽
吉首市城市标志。 标志以“谷韵吉首”为设计理念,将德夯大峡谷、市树丹桂、市鸟白鹭、市花兰花、银饰项圈、苗鼓、明月、织锦勾纹以及吉首“吉”字等众多代表性的元素巧妙地融为一体,构成一个意义丰富、意境深远的标志图形。
吉首市城市吉祥物“吉娃”
吉首市城市文化标志
吉首的文化标志:标志图形符号来源于土家织锦、苗家花带、苗族银饰和民族服饰等手工艺品,将这些艺术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太阳花、勾纹等经典纹样提炼出来经过修 饰和变化,与中国汉字文化元素吉首之“吉”字、德夯大峡谷等元素巧妙融为一体。四个“吉”字共用一个“口”,与四个勾形组合,形成极大的向心力和辐射力, 整个图形又像一个喜庆吉祥的盘结,是富有湘西文化特征的“吉首结”,带有吉祥、喜庆、祝福之意。“送你吉首吉,祝你万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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