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荣膺“设计之都”桂冠,不仅是设计文化产业的盛事,也是全市人民的盛事。将带动深圳市进一步以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在建设高品位的文化城市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大步。
为了全面表彰为深圳“设计之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机构和企业,营造人人关心设计、关怀设计、尊重设计的文化氛围,推动以自主创新打造企业生产力、竞争力,以乐观、积极的创新精神应对全球金融风暴。特举办“设计之都”功勋榜颁奖盛典暨2009深圳设计大赛活动。这是一次全民参与的盛会,也是深圳设计30年成果的大检阅,更是一份献给国庆60周年的厚礼。它将带动深圳全民创新意识的普及和提高,为深圳打造更坚实的设计文化基础,开辟文化产业百家齐放、全民创意的新时代,从而更好地推动深圳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一、奖项设置
1、“设计之都”功勋榜奖项
“设计之都”功勋人物:
该奖项授予对“设计之都”建设和中国设计产业发展做出过卓越贡献,在国内外获得巨大荣誉,具有影响中国设计成就的功勋人物。
评选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地区的职业设计师,政府部门、新闻传媒、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的杰出人物,或社会人士。
“设计之都”杰出设计师:
该奖项授予在深圳各个设计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卓越成就,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职业设计师。
评选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地区的各设计专业资深职业设计师。
“设计之都”精英设计师:
该奖项授予在深圳各个设计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职业设计师。
评选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地区的中青年设计师。
“设计之都”新锐奖:
该奖项授予在深圳各个设计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新晋职业设计师。
评选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地区的新晋年轻设计师。
“设计之都”未来之星:
该奖项授予在在设计方面有专业特长,取得一定成绩,具有未来发展潜力的青少年学生。
评选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地区的设计专业的学生,青少年设计爱好者。
“设计之都”设计机构奖:
该奖项授予在深圳各个设计专业领域,业务成绩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优秀设计公司、企业的设计部门、设计机构。
评选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地区的优秀设计公司、设计机构。
优秀企业奖:
该奖项授予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重视设计、业绩突出的企业,或长期支持设计行业发展的企业。
评选对象为深圳地区的企业。
“设计之都”教育奖:
该奖项授予在深圳设计教育和培训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优异成绩的教师、培训师、教育从业者。
评选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地区的设计学院、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师、教育从业者。
“设计之都”市民创意奖:
该奖项授予在日常生活中,普通市民参与的,在服饰、个人形象、家庭装饰、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的精彩创意。
评选对象为全体深圳市民。
2、2009深圳设计大赛奖项
金奖 1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银奖 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铜奖 6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申报参评时间
2009年3月5日至2009年5月15日
三、申报参评
“设计之都”功勋榜申报方式:
1、协会推荐
由深圳各设计专业协会、行业协会、学会等,向组委会推荐符合参评要求的会员个人、会员单位,将参评人的相关资料报送至“设计之都”功勋榜颁奖盛典组委会。
协会推荐原则:
(1)协会内的积极会员;
(2)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或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2、社会推荐
深圳社会各界,包括企业、设计公司、设计机构、组织团体、院校,以及个人等,都可以向组委会推荐符合参评要求的会员个人、会员单位,将参评人的相关资料报送至“设计之都”功勋榜颁奖盛典组委会。
3、自荐
任何符合参评要求的个人、单位,都可以以自荐的形式申报参评。需要将自己的相关资料报送至“设计之都”功勋榜颁奖盛典组委会。
参评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如实填写《“设计之都”功勋榜参评表》;
2、提供10件以上,已被实际采用的商业设计作品(学生可提供非商业作品),并附作品说明;
3、能够证明曾做出过的成绩、获得过的奖项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
4、企业、机构及组织,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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