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精神文化是在长期的品牌经营过程中,因受社会经济和意识形态影响而形成的文化观念和精神成果。和物质文化相比,它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文化,是品牌文化的核心,也是品牌的灵魂。
品牌精神文化源于品牌创建活动。随着经营的深入和扩大,品牌逐渐升华出带有经典意义的价值观念,成为品牌经营者倡导和强化的主导意识——最终由精神力量转化为文化优势。它对内有调节和指导品牌运作、优化资源配置、促使品牌健康发展的驱动力,对外有丰富品牌联想、增强品牌辐射、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的扩张力。
品牌精神文化是由品牌经营者共同创造、消费者普遍接受的文化理念,它规定了品牌的态度、情感、责任、义务、行为特点和存在方式,因而它是品牌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任何缺乏精神文化的组织或系统,既不能称之为品牌,也没有市场前途。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赋予各类组织、系统或产品以精神内涵,使之实现差异化、个性化,是提升其竞争力的根本保障。
有人将品牌精神文化分为科学和艺术两大类别。科学类别包括科学技术的研发、应用,各类规章制度的设计,战略、战术的制定,决定、推广的思维部分,各类目标的设定与策略的形成以及经营技巧等。艺术类别包括美术、语言、影视创意、制作、音乐、舞蹈的各个相关方面。其中美术展开在品牌中,还可以分为平面设计、三维设计、雕塑设计、建筑设计等;语言则包括静态文字和动态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它向品牌提供所有语言文字上的支持;影视创意、制作则包括有关品牌、产品的形象传播与广告片的拍摄;音乐是指以乐曲、歌曲的形式为品牌进行相关创作;舞蹈作为一门独立艺术,同影视、音乐进行合作或以静态的形式通过平面设计成为印刷品等。精神文化中的艺术部分集中了品牌所需的视觉、听觉等方面的审美要素。精神文化系统是科学与艺术的统一,二者的完美结合构成了品牌的精神文化系统。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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