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致设计 | www.ijizhi.com 西安集致品牌设计有限公司是品牌设计、更新、管理的专家,14年来为300多家客户提供了品牌设计服务!
集致设计
品牌热线
扫码访问手机微网
集致全部服务
集致服务 首页 关于集致 服务领域 案例展示 集致动态 集致观点 集致文化 人力资源 联系集致
集致文化 > 行业论点与杂谈 返回目录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新规定

    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56号令发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 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本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9-85421195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0-11-20

上一篇 向冯小刚学做品牌
下一篇 臭豆腐大王注册商标瞄上美国总统奥巴马
返回目录 返回集致文化目录
集致公司介绍.pdf 标志案例下载.pdf
VIS案例下载.pdf 包装案例下载.pdf
酒店案例下载.pdf 实施案例下载.pdf
客户案例>>
小图标 在线联系
公司地址:西安小寨西路皇家公馆英郡楼1903室
联系集致:029-85421195   18991272078
图文传真:029-85421195
电子邮件:ijizhi@126.com
人才招聘:252120273@qq.com
QQ咨询: 集致设计 集致设计
小图标 在线留言
小图标 电子地图
集致公司位置图
公交路线:600、616、36、19、605、603路小寨站下西行300米皇家公馆英郡楼1903室,地铁1号线小寨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