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产品取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要体现其特征,产品取名其二应注意简洁明快。产品取名其三应构思独特,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产品取名其四响亮上口,产品取名其五应注意不同地域的文化,不同民族的分格习惯及审美的心理差异。企业取名公司命名从字意数理等配合上面五点,取名是应特别注意其发音,寓意。如果数理发音寓意不好,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挖掘人类原始心理及本性
满足心理需求,人易表现的潜意识,满足人类最基础的知识和识别能力,如果复杂就有明显的针对性,使人不易掌握,不易发挥,不易传播,不易接纳。
品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
有的国家商标法根据本国的风俗作了一些特殊规定,或者在习惯上忌用。出口商品的品牌商标设计,应注意要和各地的社会文化传统相适应,不要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各国的宗教信仰,特别是各地的忌讳。如我国出口的白象牌电池在东南亚各地十分畅销,因为“白象”是东南亚地区的吉祥之物,但在欧美市场上却无人问津,因为“白象”的英文“White Elephant”意思为累赘无用令人生厌的东西,可见谁也不会喜欢;我国的“蓝天”牌牙膏出口到美国,其译名“Blue Sky”则成了企业收不回来的债券,销售无疑成了问题;斯里兰卡、印度视大象为庄严的象征,在欧洲人的词汇里大象则是笨拙的同义词;伊斯兰教国家禁用猪及类似猪的图案设计;狗在北非视作不法;中国人引为自豪的熊猫,在东南亚、欧美等地广受欢迎,视为憨态可掬,但伊斯兰国家却对它有厌恶之感;西方人忌讳用黑猫,认为黑猫是不祥之物;澳大利亚禁用兔,因为兔是当地一害;日本人喜爱樱花而忌讳荷花,也忌讳代表皇室的菊花;阿拉伯人禁用六角星图;意大利忌用兰花图;捷克人将红三角图案作为有毒的标志;法国禁用黑桃,认为黑桃是死人的象征;由于各国存在这些特殊的禁忌,就要求我们在为出口商品设计品牌商标时,不能随心所欲,应避其所忌。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商标设计要符合市场国当地的法律规范,也要符合国际惯例,以便于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
品牌商标设计应向消费者暗示产品的效用或质量,如“Sprite”饮料初次出现在香港市场上时,根据港澳取吉利心理的常规,按其谐声取名为“事必利”,实际销售情况并不好,后改名为“雪碧”,给人以冰凉解渴的印象,产品也随之为消费者接受。美国宝洁公司在中国销售的洗发护发用品中,有一个品牌叫“飘柔”,意为头发飘逸柔顺,既能充分地显示商品的特性和品质,又能给消费者留下美好的心理回味。
本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9-85421195 |